锦政发〔2017〕79号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方案的通知
古塔区、凌河区、太和区人民政府,滨海新区、松山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锦州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锦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8日
《锦州市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划分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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